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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专员办:强监管 重成效 扎实做好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工作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开展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管理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决策部署,也是进一步提高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督促地方主管部门以及资金使用单位的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的根本要求。四川专员办切实履行职责,以绩效管理为核心,扎实做好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工作。

  一、 提高认识,强化绩效管理理念

  一是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强调绩效管理是中央财政预算支出监管的方向,围绕绩效开展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监管。二是通过学习讨论和监管实践,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明确绩效管理的“闭环管理”思维,即将绩效管理贯穿转移支付监管全过程,在预算申报环节根据授权开展绩效目标审核、主动搜集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环节监控预算支出运行是否符合既定的绩效目标,在绩效评价环节客观公正地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各个环节的绩效管理活动相互影响和促进。三是以绩效评价为绩效管理主抓手,通过抓好绩效评价增强全面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彰显绩效管理重要性和作用。

  二、 过程管控,提高绩效评价质量

  绩效评价要精准到位,过程控制是保障。绩效自评工作是以基层部门和单位为主进行实施,从实践经验来看,自评工作的时效和质量将直接影响后续评价环节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四川专员办坚持从自评阶段开始就开展流程同步管理,着力提高绩效评价质量。一是事前吃透评价政策,科学制定评价方案,指导帮助自评单位准确理解评价指标体系;二是事中资料审核与现场勘查相结合,当地自评结果和专员办组织评价相结合,力求绩效评价结果客观公平公正;三是事后持续跟踪落实,突出评价结果和预算监管结合,揭示问题与督促整改结合,评价向管理延伸,确保整改到位,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放大成果,巩固绩效评价成效

  绩效评价要取得长效,延伸巩固是关键。完成绩效评价报告并不意味着专员办工作的结束,恰恰应是持续发挥评价成效的起点。四川专员办在绩效管理中,一是及时通报评价发现的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和反馈落实情况,并对重点问题结合后续开展的过程监控进行跟踪评估;二是适时组织评价回访,督促落实中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及地方资金配套情况,树立服务寓于监管的良好形象;三是通过制度化的手段固化评价成果,与地方财政和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共同商议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四是跟进财政部对绩效评价的利用情况,进一步研究改进评价工作质量,巩固监管成效。

  四、 加强应用,完善政策建制度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落脚点。在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中,四川专员办积极探索评价结果有效应用方式,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发挥实效。一是根据掌握的相关政策,积极与相关单位和人员沟通交流,力求通过发现问题、分析解剖,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进一步完善政策提供决策参考;二是督促推进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的有机结合;三是积极推行建立评价结果通报制度和在主管部门内部公开制度,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树立绩效理念,完善绩效问责机制,切实提升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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